汕头住宅隔声检测设备方案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2年广东省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粤建科函〔2022〕459号)、《2022年东莞市建筑领域节能宣传月活动方案》工作要求,提高全社会建筑节能意识,推动建筑领域节能工作深入开展,营造发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的浓厚氛围,我局定于2022年7月9日上午在南城水濂湖公园举办一场建筑节能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绿色低碳,节能先行
二、活动时间地点
(一)活动时间:2022年7月9日(周六)上午9:30-11:30
(二)活动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水濂湖公园
三、活动安排
(一)活动对象:广大市民
(二)现场开展“绿色低碳,节能先行”建筑节能宣传活动。参与知识**和打卡分享现场活动等环节即可领取精美宣传品,并向广大市民派发绿色建筑宣传资料,倡导绿色节能理念,普及建筑节能知识,呼吁公众形成低碳生活共识,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房间名称
|
允许噪声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卧室
|
≤40
|
≤45
|
≤50
|
书房
|
≤40
|
≤45
|
≤50
|
起居室
|
≤45
|
≤50
|
|
围护结构部位
|
隔声量(dB)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分户墙及楼板
|
≥50
|
≥45
|
≥40
|
楼板部位
|
隔声量(dB)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分户层间楼板
|
≤65
|
≤75
|
|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可重用性标准。汕头住宅隔声检测设备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计价依据编制工作的通知》(建办标函〔2015〕1179号)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加强绿色建筑计价依据体系建设,规范我省建设工程计价行为,我厅组织编制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计价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书面反馈意见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建议(收件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405房),截止时间:2022年7月28日。汕头住宅隔声检测设备方案
上一篇: 汕头商品住宅室内声环境隔声检测现场设备
下一篇: 汕头住宅隔声检测现场仪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