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专精特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5-04-05
知识产权是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中不可或缺的内容,专精特新企业申请的4个重点标准各自为经济收益、专业化水平、创新能力、运营管理,其中,创新能力要求企业有着一定数量的**。
知识产权是衡量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评价标准。“专精特新企业的灵魂是创新”,而知识产权如**、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产出数量、质量,尤其是高质量发明**的积累储备,以及运用效益,是评价专精特新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指标。
知识产产权分为Ⅰ类知识产权、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和Ⅱ类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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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含****)、 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二.“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外有同族**权的发明**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Ⅰ类知识产权,其中**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 2.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Ⅰ类知识产权。 3.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Ⅰ类知识产权。 4.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奖的Ⅰ类知识产权。 三.“Ⅱ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2年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